办公室OL制服秘书_东北一家人1一6全文阅读小说_全家乱小说-股市网 加入收藏

股市新闻

首页 > 股票频道 > 正文

女子商场跳楼砸中路人,1死1伤!当地通报

本站整理
      办公室OL制服秘书女子商场跳楼砸中路人,1死1伤!当地通报 办公室OL制服秘书

4月28日晚,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通报:

4月27日下午,南沙街道辖内一商场发生一起高坠事件。经公安机关调查,当天16时许,李某(女,52岁)从该商场5楼自行跳下,刮碰到商场内一名途经路人,李某当场死亡。途经路人伤势轻微,经医院检查后已离院。

经走访调查发现,李某因感情问题,近期情绪波动较大。目前,相关部门正积极做好善后工作。

监控视频截图

此前报道

据此前媒体报道,商场监控显示,2024年4月27日下午4时27分,广州市南沙区中海环宇城商场内,一女子搬来凳子且往下试探了几次之后,突然跨过护栏,大声叫着跳了下去,还砸伤另一名正在逛商场的女子。

跳楼砸中人,责任应如何划分?据锦观新闻报道:

从刑事责任看:‍

跳楼轻生者,一般不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,但如果有意在人群拥挤地方跳楼自杀,则可能被认为是故意;如跳楼者生还,需要具体判定承担刑事责任,本事故中跳楼者死亡,刑事责任也就无从追究。

从民事责任看:

若跳楼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;若跳楼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遗产继承人应当用跳楼者的遗产,对被砸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。

商场方:

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: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,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,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,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,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
▌来源:北京日报、广州日报、南沙街发布、锦观新闻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

▌编辑:梅寒校对:刘恬

责任编辑:

办公室OL制服秘书  [纵容台独就是挑战中国主权]王毅:如果现在还有人纵容支持“台独”,那就是挑战中国的主权;如果个别国家执意与台湾地区保持官方关系,那就是干涉中国的内政。我相信大家迟早会看到一张国际社会遵守“一中原则”的全家福照片,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。fHZwy3uhz的这中索聊“广州预约茶微信”XxFAmOk。办公室OL制服秘书12xeAuIjt貂蝉抹胸开襟裙穿搭_貂蝉乳液狂飙奖励自己一发视频_抓住貂...9Sh7jBLOuq

用户评论(已有0条评论)

昵称:
表情
发表评论
注: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,请文明发言!
最新评论
暂无评论

7*24小时快讯